截至2017年底,全国共有2198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2128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,完成率分别为93%、90%。按照“水十条”规定,逾期未完成的,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。工业集聚区污水成分复杂,污染因子多,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进行自动实时监控是底线要求。
日前,河北省撤销唐山市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园区的省级开发区资格,这是全国首个因未完成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简称“水十条”)规定的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而被撤销的省级开发区。
“水十条”明确规定,2017年年底前,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;逾期未完成的,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,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。我国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进展如何?如何保障建成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运行?
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,环境基础设施是突出短板
“‘水十条’发布实施近三年来,各地高度重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工作,总体进展情况良好。”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。
截至2017年底,全国共有2198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2128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,完成率分别为93%、90%。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等地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共378家,均已完成相关任务。
然而,并非所有地方都能按时完成任务,有些地方完成情况甚至很不理想。这位负责人表示,仍有200多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未按时完成相关任务,包括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和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内蒙古二连浩特市边境经济合作区、吉林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宁夏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等20多家国家级工业集聚区。新疆、青海、云南等省(区)完成率低于60%。
“工业废水是水处理界最难啃的‘骨头’之一。一方面,工业集聚区污水成分复杂,污染因子多,另一方面,不同工艺的企业排出的废水性质差异很大”,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说,工业废水如果得不到有效处理,将严重破坏生态环境。
“近年来,我国工业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,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。但工业结构偏重、企业数量多且分布密集、排放基数大等情况仍将长期存在”,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说,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,是工业污染防治的薄弱环节,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更是突出短板。
允许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,但前提是不留隐患
目前,全国各地正大力推动城市主建成区等区域内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,工业集聚区已成为我国工业发展的主要形态。该负责人表示,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进行自动实时监控是底线要求,极为重要,做不到的要严肃处理。
去年8月至10月,环保部联合相关部委对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、湖南、湖北、江西、安徽、贵州、云南、宁夏、甘肃等地区进行专项督导。督导发现,各地任务完成情况不平衡。总体看,东部地区较快,大多数省份已完成任务。中西部地区相对滞后,云南、新疆、甘肃、山西、湖南等地离完成目标仍有不小差距,个别地区严重滞后。
就督导所发现的问题,该负责人指出,有些地区重视不够,基础工作不扎实,信息填报不规范、不准确、错漏多。还有少数地方仍以没有经费、园区没有多少企业为由,未采取果断措施。
该负责人表示,一些地方和园区仍未树立起底线思维,认为目前园内企业不涉水或者已是“零排放”,没必要建污水处理设施;一些地方重厂轻网,个别地方甚至污水处理厂早已建成,但因管网迟迟未建成而“晒太阳”。
工业废水能否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?该负责人表示,环保部允许工业园区依托附近城镇污水处理厂,但前提是能够处理、不留隐患。“有地方为完成硬任务,园区工业废水一律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来承接。我们必须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能够有效处理园内企业废水,绝不允许无法处理的污染物‘穿厂而过’。”
要确保建成的设施和管网稳定运行、达标排放
“不管什么理由,没有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,都属未完成任务,在设施建成之前,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。”该负责人说。
未完成任务的工业集聚区如何进行处理?该负责人表示,地方各级政府是各项任务落实的责任主体,应主动采取措施,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工业集聚区进行限批,暂停审批和核准有关建设项目;对于其中存在突出问题、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,按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。对于地方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处理的,环保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限批,并会商有关省级政府撤销其园区资格。
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成,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,更重要的是要确保建成的设施和管网稳定运行、达标排放。“政府可以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,让其对污水进行预处理,减少后端污水处理厂的压力。同时,可以将设施运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,增加压力。”彭应登说,污水处理厂可以向公众开放,公开排污信息,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监督力,减轻监管负担。
“园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要应纳尽纳,一滴不能漏,杜绝偷排、漏排等情况发生。”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环保部将推动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实行“一园一档”,并实现信息化,动态更新数据。指导支持相关地方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,切实发挥好主体责任,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园区水污染治理策略。在“一园一档”基础上,形成“一园一策”,让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。